性平會首要推動重點工作如下:

一、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:

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,持續辦理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之訓練及預防性別歧視相關宣導工作,每4年撰寫消除性別歧視國家報告及邀請國外CEDAW專家辦理審查,並進行總結意見之列管追蹤,落實CEDAW及其施行法。

二、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:
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自100年12月19日頒布,以「權力、決策與影響力」、「就業、經濟與福利」、「教育、文化與媒體」、「人身安全與司法」、「健康、醫療與照顧」、「人口、婚姻與家庭」、「環境、能源與科技」等7 大核心議題,闡示女性權益與性別平等理念。為納入與時俱進之創新作為並回應各界建議,於106年1月3日完成修正並函頒,持續督導各部會分工執行,落實各項具體行動措施。

三、推動中央到地方政府之性別主流化工作:

建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性別平等及性別主流化之統籌推動單位,研究發展性別主流化工具及作法,規劃辦理中央到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性別主流化訓練,推廣施政計畫及法令研修進行性別影響評估,強化性別意識教育,加強地方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功能。


四、國際參與及地方培力

出席亞太經濟合作(APEC)性別經濟議題及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(CSW)相關會議,辦理我國與歐盟雙向及臺美全球合作訓練架構之女性議題交流活動,參考國際趨勢及作法,督導及協調權責部會推動強化女性經濟參與之創新作為,持續與國際同步推動性別平等及女性權益相關工作落實。另規劃辦理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,促進中央與地方、政府與民間的政策對話及經驗交流,提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性別平等意識,共同落實性別平等工作。

性平會的設立宗旨,係為凝聚政府與民間不同專業背景的智慧力量,發揮政策規劃、諮詢、督導及資源整合的功能,因應時代及國際潮流趨勢,調整中央與地方在性別平等推動上的步調,強化政府與民間在婦女權益及性別平權工作上的夥伴關係,並促進國內外婦女組織的緊密聯繫。未來,將賡續透過性平會三層級議事運作協調整合的機制,將性別觀點帶入政府各項施政計畫中,展現創新與活力,開創我國在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黃金時期,促使臺灣邁向更多元豐富、互助包容,人民相互尊重、實現理想之性別平等社會。

最後修改紀錄: 2018年 09月 24日(Mon.) 20:26